● 常誠系統 轉診(檢)、代檢操作說明:
常誠針對健保局7月份XML檢驗項目新增項目補充說明:
健保局7月份對檢驗項目新增要求, 檢驗項目除非院所自行檢驗外,
檢驗項目委託他人執行者, 7月份起要交待是交付檢驗還是委託代檢,
若為委託代檢, 健保局費用申報規定需交待委託代檢院所之服務機構代號。
此為7月份健保局新規定, 敬請配合!
常誠操作說明:
一.看診時, 醫師輸入到檢驗之醫令時, 若委託醫療單位作檢驗(委託其他診所或醫院作檢驗) ,
註欄位請填 ”G” 於存檔時顯示輸入交付檢驗單位畫面供填寫委託代檢單位。
畫面說明:
檢驗單位:可先自行設定檢驗單位提升效率, 看診時自動帶入。
印交付檢驗單位: 醫師可自行決定是否列印。
二.藥品處置建檔:請增加檢驗單位及註欄位的設定
10106月以前診所將檢驗項目委託給醫療單位代檢(檢驗委託給其他診所或醫院做)不需特別交待,
7月以後則需特別交待委託代檢機構,
所以註欄位要填”G”, 檢驗單位要填委託代檢之診所或醫院服務機構代號。
可進入看診大師→看診→建檔→藥品處置→檢驗單位進入建檔設定檢驗單位
若配合檢驗單位僅一家, 可將配合檢驗單位建檔後, 點選”選為預設值”, 設定為預設檢驗單位,
看診時輸入檢驗項目代檢時自動帶預設檢驗單位。
若有2家以上配合, 第1家可先設預設檢驗單位, 非預設檢驗單位做的檢驗則需逐筆設定。
若委託醫療單位作檢驗(委託其他診所或醫院作檢驗者) ,
註欄位要填”G”。
註欄位說明:
1.委託代檢:註欄位=7、 G 、A 時, XML要交待代檢院所的機構代碼。
2.接受委託代檢:註欄位=B、C 時, XML要交待委託代檢院所的機構代碼。
3.交付檢驗:
註欄位=S時, 因屬於交付案件, 所以同交付調劑一樣, 不需交待交付機構代碼。
名詞解釋:
1. 轉檢定義:診所開立轉檢單請患者到指定診所做檢查或檢驗稱之為轉檢 (患者需持轉檢單到指定院所做檢查).
2. 轉診定義:診所開立轉診單請患者到指定診所看診稱之為轉診 (患者需持轉診單到指定院所就醫).
3. 委託代檢定義: 診所將檢驗給有執行檢驗能力之診所或醫院做, 稱之為委託代檢 (患者本人不需到檢驗單位現場)
4. 接受委託代檢定義:有執行檢驗能力之診所或醫院幫其他診所做檢驗稱之為接受委託代檢 (患者本人不需到檢驗單位現場)
5. 交付檢驗定義:診所將檢驗交付到檢驗所做檢驗稱之為交付檢驗 (患者本人不需到檢驗所現場)
三.醫師建檔設定: 看診大師→建檔→醫師資料→進階設定3, 增加看診時代檢畫面顯示跳窗設定
代檢:1啟動2不啟動3不啟動(電腦自動判斷)
說明:
1.啟動:遇到代檢項目自動顯示交付檢驗單位畫面。(有代檢業務需求者適用)
2.不啟動:院所檢驗項目為自檢或交付檢驗者, 沒有代檢者可設不啟動。(院所自檢或交付檢驗者適用)
3.不啟動(電腦自動判斷):代檢項目固定配合檢驗單位只有1家, 檢驗單位已預設完成。(需由電腦公司判斷設定)
四.交付檢驗統計表:管理大師→交付檢驗統計表提供管理查詢
院所可針對交付檢驗資料做查詢檢查, 如有遺漏可進入改病歷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