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健保快訊
|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及 「全民健康保險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試辦計畫」 |
|
主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及「全民健康保險 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試辦計畫」,如附件,除「四歲以下嬰幼兒齲齒防治服務」 之處置費加成百分之三十給付案,追溯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外,餘自94年5月1日起實施 ,並同步停止「週產期前瞻性支付制度試辦計畫」。 依據: 完成前四階段產檢流程或全程五階段照護流程及申報費用,公告日後收治之個案應依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辦理。 『常誠電腦』說明 支付標準所有檔案進行更新價格. 二
「週產期前瞻性支付制度試辦計畫」自94年5月1日起停辦, 94年5月1日後, 週產期收案患者, 可用一般產檢申報或繼續用週產期申報(擇一申報).
新收病患, 請用一般產檢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