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黏膜檢查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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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點 整 理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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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 二. 補助年齡30歲以上 有嚼檳榔或吸菸者, 每二年乙次。 三. 限有登記執業之牙科、耳鼻喉科專科或經衛生署核可之醫師。
四. 辦理口腔黏膜檢查之院所,應將口腔黏膜檢查結果與確診結果
五. 經評符合下列三項指標者,每案增加20元:
後續大腸鏡確診率至少達50%; 「搬家」者小於10%。 六. 於99/03/01起, 開放下載新版軟體。 七. 院所如需檢查結果上傳功能, 請洽服務人員. 附件1: 口腔黏膜檢查電子檔輸入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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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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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 卡號 |
申報就 醫序號 |
補助時程 |
服務項目 |
補助 |
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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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IC95 |
30 歲以上嚼檳榔或 吸菸者, 每二年乙次 |
口腔黏膜檢查 ※口腔黏膜檢查:受檢者身分需為嚼檳榔 或吸菸民眾。 |
70 |
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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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IC95 |
口腔黏膜檢查服務品質 |
20 |
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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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掛號範例:
二 看診範例:
※ 看診系統: 以上預防保健會自動帶診斷、藥品處置、案件分類、部份負擔及就醫序號。
三 藥品處置建檔範例:
四 檢查資訊上傳國健局:
一 請先改版至990318版本及做資料重整.
二 請向服務人員購買產品序號進行註冊(OR104)
三 請進入OR999醫療機構聯絡資料進入建立院所相關資料
四 以上相關作業完成即可開始將收案資料輸入電腦
請由口腔黏膜檢查表建檔進入輸入 或 確診結果輸入建檔
操作說明請見附件: 口腔黏膜檢查電子檔輸入操作手冊
五 口腔黏膜上傳:
國健局網址 http://203.65.43.143/
操作說明請見 國健局99年口腔癌篩檢資料上傳說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