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項目增加檢驗單位, 提供檢驗單分送不同檢驗所時,印表出單分開列印。

常誠說明:

1 請下載新版軟體(940603以後新版本).

2 更新完成後請進入看診大師→建檔→藥品處置→檢驗單位增加檢驗所單位或名稱

3 看診若輸入此2種檢驗, 印表時會印收據 + 印2張檢驗單,

  若檢驗配合單位僅有一家時,  檢驗單位免填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