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公告

發布日期:099.04.29
健保醫字第0990072613號

主旨:公告修正「健保IC卡存放內容」8-2.新生兒就醫註記,如附件,並自9971日起實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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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07月改版通知:

重 點 整 理

  說  明

新生兒胎胞註記

一. 自99年7月1日起實施。

二. 新生兒胎胞註記表示方式修正,健保IC卡存放內容及IC卡上傳配合改版。

三. 自99/07/08起, 開放下載看診大師新版軟體。

 

重點整理:

一  新生兒胎胞註記修正內容:

74-1依附就醫新生兒胞胎註記            X(1)   1.項次73有日期者,本欄為必填。

2. 單胞胎或多胞胎之新生兒出生順序及性別表示,如下表:

1)新生兒出生順序以英文26個字母之順序表示。

2)英文大寫表示男性,英文小寫表示女性。

3)依附就醫新生兒胞胎註記舉例說明如下:

單胞胎之男性填「A」,單胞胎之女性填「a」;雙胞胎第1胎之男性填「A

,第2胎之男性填「B」,雙胞胎第1胎之女性填「a」,第2胎之女性填「b」,依此類推。

新生兒出生順序

性別

1

A

a

2

B

b

3

C

c

4

D

d

5

E

e

6

F

f

7

G

g

8

H

h

9

I

i

10~26

J~Z

j~z

看診大師新生兒就醫操作修正說明:

      掛號時新版新生兒就醫 註記增加下拉鍵供點選此次就醫之嬰兒出生順序及性別。

 

附件: 新生兒(31日內)未加保操作手冊